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1年炉渣和石子煤拉运项目招标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1年炉渣和石子煤拉运项目招标
新疆2020-09-03
招标编码:CBL_20200903_11132069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95/18-QT-0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市滨湖路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相关技改项目昌吉分公司2021年炉渣和石子煤拉运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5/18-QT-0601
昌吉分公司2021年炉渣及石子煤处置项目
炉渣及石子煤处置
2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昌吉分公司2021年炉渣及石子煤处置项目】
1.投标方是经工商部门合法认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如生产水泥、建材、砖等)或销售业务,或具有粉煤灰或炉渣用于销售、生产原料、建材生产、工程、筑路、肥料生产、改良土壤、回填、或从粉煤灰或炉渣中提取有用物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或营业执照有粉煤灰或炉渣购置、运输、装卸、处理等之一的范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0309:00到2020-09-09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0309:00到2020-09-0917:0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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