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无机化学品招标(催化剂上海分公司丙酸盐3-PⅡ150吨)其他无机盐\丙酸盐3-PⅡ\(≥99.5%)优等品25kg/桶招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中国石化无机化学品招标(公开,催化剂上海分公司丙酸盐3-PⅡ150吨)其他无机盐丙酸盐3-PⅡ(≥99.5%)优等品25kg/桶(招标编号:NWZ240424-0801-013612),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他无机盐丙酸盐3-PⅡ(≥99.5%)优等品25kg/桶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其他无机盐丙酸盐3-PⅡ(≥99.5%)优等品25kg/桶
150.000
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无机化学品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生产商需提供(此条款流通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③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④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3)投标商需要在标书售卖截止后10日内(包含10日)向上海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投送招标物资样品(以揽件日期或业主收条日期为准)对10日后(不包含10日)收到的样品可不予评价。送样数量500克,样品必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出厂检测报告及MSDS。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3月27日15时15分至2024年4月1日15时15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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