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智能装备产业园1#、2#、3#、5#、42#~85#楼项目换热站及采暖一次网工程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装备产业园1#、2#、3#、5#、42#~85#楼项目换热站及采嗳一次网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7. 5122万元,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能装备产业园1#、2#、3#、5#、42#~85#楼项目换热站及采暖- -次网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能装备产业园1#、2#、3#、5#、42#~85#楼项目换热站及采暖一次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装备产业园1#、2#、3#、5#、42#~85#楼项目换热站及采暖一次网工程)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
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
建管(2015) 50号、吉建管(2016) 30号、吉建管(2018) 12 号、吉建管(2019) 11号、
吉建管(2019) 28号、吉建办(2019) 82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引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的通知》(吉建管[2017] 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
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投权人必须出示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9月02日08时30分到2020年09月08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09月28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13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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