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综合楼规划设计、地质勘察项目第二标段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4-02-262、项目名称:鲁山县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综合楼规划设计、地质勘察项目3、采购方式:招标4、预算金额:3,532,360.00元最高限价:353236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4154号-1 鲁山县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综合楼规划设计项目 3312360 3312360
2 平公资采2024154号-2 鲁山县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综合楼地质勘察项目 220000 22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尧山大道与长兴路交叉口东北角,东侧为幸福路,北临府后路,在鲁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院内。新建心脑血管综合楼一栋,设计床位400张,总建筑面积约27603.00㎡,地下1层,地上13层。
5.2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中央空调、智能化、人防、室内外精装修等),基坑支护设计(含评审)、医用气体、放射机房防辐射、绿色建筑、钢结构、玻璃幕墙、室外景观道路、室外管网连接等与项目相关的建设工程设计内容及项目后期服务等。
二标段包含地质勘察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
一标段:40日历天,后期服务周期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二标段:2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设计深度、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承诺);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拟派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发布之后)。
3.5投标人须保证参加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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