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3]4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涪陵区江南片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江南城区三号箱涵以西区域内的管道二、三、四级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同时对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道进行治理。其中开挖修复DN300~DN1200管道约2.1KM,裂管法修复长度约0.3KM;钢套筒+热塑成型修复长度约0.47km;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36处;加井修复134座,更换双雨水口464座,治理排水能力不足的DN300~DN1200雨水管道约1.2m。
2.3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3900万元。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以及本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甲方现场确定为准。
2.5工期要求:2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071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