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田集电厂3号锅炉本体及脱硝系统辅助服务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项目地点
田集电厂3号锅炉本体及脱硝系统辅助服务 田集第二发电厂3号炉D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设备辅助服务工程,包括了3号锅炉范围内的钢架、锅炉本体及汽水管路、燃烧系统、风烟系统、脱硝装置、低温省煤器等全部设备的检
查、检修、调试、启动,以及特种设备维修告知手续办理等工作(以田集第二发电厂《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制度》为准)。
500
安徽淮南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田集电厂3号锅炉本体及脱硝系统辅助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范围内不存在尚在处置期内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投标;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投标人至少应具有2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C级及以上锅炉检修的业绩或相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
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主要人员:
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应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和责任心,要求担任过至少二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及对上建造师证和安全管理B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9: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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