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化工及新能源装置安全技术工程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三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煤化工及新能源装置安全技术工程中心项目已由项目代码:2209-150602-04-01-416374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煤化工及新能源装置安全技术工程中心项目;
2.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S-05-01A地块;
2.3招标控制价:施工:3942.2512万元;监理:81.60万元;
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70.753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三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
2.5建设规模:施工: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2亩,拟新建建筑物总面积约为7812.76㎡,丁类车间C3000㎡、甲类防爆仓库498㎡、甲类防爆车间A2000㎡、甲类防爆车间B2000㎡、配电室及换热站287.56㎡、门房27.2㎡、土方、主体、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等各专业,室外路面、硬化、室外管网、围墙、门房及大门等主要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审计: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企业:施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且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1.2监理企业:监理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企业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3.1.3审计企业:审计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全国一级注册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显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9日9时00分-2024年02月21日17时00分。
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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