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新河桃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桃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发改农经〔2023〕13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桃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衡水市桃城区水利工程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衡水市桃城区水利工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2.1.2建设规模:滏阳新河桃城区段,治理长度15.60公里,左堤治理长度10.89公里,右堤治理长度13.9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堤防整治24.79公里;深槽清淤15.60公里;结合堤防加高修建堤顶路;上堤坡道修复;6座漫水桥拆除重建等。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2.2.2计划工期:约8个月。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以及相应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或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2-0909:00至2024-02-21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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