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成套设备招标
1.1本招标项目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城市管理多功能物流中心:包含计量站、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处理规模7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含收运系统;分二期,一期实施100吨,二期暂不纳入本项目)、渗滤液(污水)处理规模250吨/日、园林垃圾处理规模4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规模30吨/日、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垃圾暂存间、作业车辆停车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等,项目规划建设中占地面积91.48亩,总建筑面积约2.3万㎡;
2.2招标范围: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成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缺陷处理、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
2.3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工期:2024年6月30日前具备系统调试条件。
2.4交货地点:崇州市经开区泗维路南侧、同心路东侧,招标人所属本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其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其所代理的粗分选机、精分制浆机、除杂分离机制造商(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公司),不得再以制造商(公司)的身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连续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计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处理规模100吨/日(含)及以上的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成套设备供货或供货(含安装)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规模、处理对象、处理工艺、供货清单(含设备处理规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已完成的还需提供已竣工的证明资料(可以为竣工验收报告或性能验收报告或工艺调试验收报告或业主(用户)证明性能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业绩的有效时间:正在供货或新承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性能验收报告或工艺调试验收报告或业主(用户)证明性能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针对主要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粗分选机、精分制浆机、除杂分离机。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19日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8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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