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南京市分公司南京邮区中心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招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JSNJCG-612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邮区中心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需对南京邮区中心局提供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涵盖但不限于保洁服务、绿化养护、食堂餐饮服务以及招标人需要的其他机动性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1年。
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指定服务规范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证明资料须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在南京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承诺书,如中标后与承诺不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罚没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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