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衡高速公路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衡高速公路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路跃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合作方出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路跃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以下称“石衡高速”)起于石家庄市藁城区与南绕城高速及京港澳互通相接,止于衡水市北沼村西,与中湖大道相交。路线主线长83.16公里,总体呈东西走向,区域年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丰富”,具备开发光伏发电的资源条件,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适宜建设光伏电站。高速沿线阳面护坡、场站区屋顶和车棚等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面积约36万m2,预计装机容量74.4MW。
2.2招标范围:石衡高速公路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3项目合作期:分准备阶段(包含建设期之前的所有工作)、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2024年3月1日前完成准备阶段(包含建设期之前的所有工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石衡高速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合规运营,合同期限为20年。 2.4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上网部分按照装机容量收取资源占用费、电费优惠、向招标人支付承诺比例的碳排放指标收益”的合作方式,其中所发电量优先供招标人使用并享受优惠电价,余电并入国家电网,所发电量不足以供招标人使用时,不足部分招标人仍使用国家电网的供给。 招标人只负责提供土地资源,配合合作方办理项目备案、并网等相关手续。成交合作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投资建设资金,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办理项目备案、并网等相关手续事宜。承担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成交合作方负责光伏板所占边坡段落和运维通道范围的日常养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资项目。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
3.1.5其他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2至2024-02-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3 09: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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