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电厂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山东省。
2.5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招标范围: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所用的各类公车维修,一期公务车辆7台,二期公务车辆4台,二期非公务车辆14台,五莲新能源车辆4台,莒县新能源车辆2台,生产特种车辆(厂内)42台,车辆共计73台。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或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至少3项车辆维修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如需)等能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27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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