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2024年财务共享服务平台运维招标
一、招标编号:JJSp024-C01
二、招标项目: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2024年财务共享服务平台运维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最高限价为19.17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2024年财务共享服务平台运维采购项目,服务期:一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二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组织和所属人员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提供上述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6.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核实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核实为“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通过“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采购人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核实被列入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的供应商,一律拒绝接受其报名。
七、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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