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忻高铁(唐县段)沿线房屋拆迁工程罗庄镇-南伏城村民房拆除及清运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忻高铁(唐县段)沿线房屋拆迁工程罗庄镇-南伏城村民房拆除及清运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县罗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县罗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罗庄镇南伏城村民房拆除及清运。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民房拆除及清运,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罗庄镇南伏城。 2.4工期:30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民房拆除及清运,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自行承诺);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为投标人中标后,及时办理道路交通部门、环保部门等其它部门对本项目的要求和许可。),格式自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2至2024-02-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保定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5 14:00,地点为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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