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岛产业园一期玻璃幕墙修复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 CLF0123GZ12QY6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生物岛产业园一期玻璃幕墙修复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2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国际生物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位于已投入运营的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一期内,其中包括:①标准产业单元一期(生产区)玻璃幕墙,部分外立面为明框玻璃幕墙,首层西面为隐框玻璃幕墙,西面二至四层为斜面横明竖隐半隐框玻璃幕墙,玻璃幕墙的面积总计约为5695㎡;②标准产业单元一期(研发区) 玻璃幕墙,为明框玻璃幕墙,玻璃幕墙的面积总计约为8500㎡;③标准产业单元一期(办公区)玻璃幕墙,为明框玻璃幕墙,玻璃幕墙的面积总计约为4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生物岛产业园一期玻璃幕墙修复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标产一期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报告中的检测结果对玻璃幕墙进行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原有玻璃幕墙有关构件拆除和更换,防水施工以及配套装饰装修工程等)。
最高招标限价:人民币3200000.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计算为准,超过最高招标限价的以最高招标限价结算。)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A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24日9时00分到2024年3月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东省广州市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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