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实验室一期东区学术交流中心部分设施设备提升工程的磋商公告
受之江实验室委托,就之江实验室一期东区学术交流中心部分设施设备提升工程组织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编号:ZJLAB-FS-CS20240006
二、项目名称:之江实验室一期东区学术交流中心部分设施设备提升工程
序号 标项内容 实施范围及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之江实验室一期东区学术交流中心部分设施设备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为东区学术交流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扩声系统、程控系统及酒店客房智能系统等提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6.4473 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3月0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杭州市。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磋商文件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项目报名表发送至邮箱,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放。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14:0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杭州市
七、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1日14:00:00。(北京时间)
八、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不收取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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