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露天矿补充勘探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明露天矿补充勘探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2022年11月内蒙古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东明露天矿和东明一号斜井两宗采矿权合并为一宗采矿权事宜的批复》(内自然字[2022]464)文件要求。2022年12月,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同意东明露天矿及东明一号斜井两宗采矿权(矿权人均为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为一宗采矿权。因两矿整合后采矿权范围发生变化(东明露天矿范围不变;东明一号斜井范围扣减了因修建省道201线哈达图至海拉尔段一级公路项目准予压覆区域),开采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东明一号斜井开采方式由地下开采变为露天开采)。
目前为后续办理资源整合开发利用方案,需提高勘查程度,现计划开展勘探工作,达到基本工程间距为400m×400m,整合边角资源后,形成东明露天矿储量核实报告(整合后),并通过评审、在评审中心备案。目前,东明露天矿补充勘探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东明露天矿补充勘探工程设计施工16个钻孔,总进尺约2640米,煤样280件,夹矸56件,岩石力学样180组,水质全分析样8件。野外施工后完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评审、备案、汇交等一切对外协调、办理工作。
2.2.1成果输出
工程竣工后结合原有的各期露天矿地质报告、各阶段生产补勘报告、疏干排水量与水位降深的关系、边坡工程地质特性等提交东明露天矿储量核实报告(含整合后补勘及边角资源区)及相关图纸。
2.2.2工程施工
(1)工程施工
根据甲方出具的补勘施工方案,完成野外钻探施工及现场采样、储量核实报告编制、评审备案等事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地质任务
①进一步查明东明露天矿北区(原斜井区)及开采区构造情况,对构造的发育特征、分布范围及对开采的影响做出评价;
②进一步查明东明露天矿北区(原斜井区)及开采区主要可采煤层的煤类、层位、厚度、结构、煤质、可采范围及其变化规律;
③详细查明该区可采煤层煤质特征;
④基本查明该区工程地质特征;
⑤详细查明其它有益矿产的赋存情况;
⑥估算可采煤层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储量;
⑦形成东明露天矿储量核实报告(含整合后补勘及边角资源区)及相应的附图、附表及附件,并进行评审备案。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东明露天矿(本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
2.4工期:
2.4.1中标人于2024年3月20日前提交经行业专家评审通过的优化设计方案及图纸。
2.4.2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野外工作、报告评审备案及资料汇交(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
该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应符合:
①《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煤》DZ/T0215-2020
②《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
③《含煤岩系钻孔岩心描述》DZ/T0002-2017
④《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MT/T1042-2007
⑤《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
⑥《煤炭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0080-2010
⑦《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78-2015)
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⑨《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
2.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6,211,749.00元(大写:陆佰贰拾壹万壹仟柒佰肆拾玖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财务税收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3.4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地质勘探类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3.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地质类或地质勘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煤矿地质勘探类项目项目负责人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须提供近期(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银行代缴的应提供相关单据;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地质类或地质勘查类专业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备岗位证,以上人员须提供近期(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银行代缴的应提供相关单据;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8被列入云天化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失信期内)不得通过初步评审并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失信供应商包括被云天化集团列入黑名单、灰名单、黄名单企业。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2投标人应具有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日(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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