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大同区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庆农发【2024】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国债投资、省级匹配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双榆树乡向阳村、双榆树村
2.3建设规模:(一)灌溉与排水工程:1、灌溉工程:规划机电井73眼,配套井房73座,水泵73台套,卷盘喷灌机73台套;改造井184眼,重建井房15座,配套水泵184台套,卷盘喷灌机184台套。2、建筑物工程:规划新建水工建筑物1座,φ100cm,L=6m圆涵。(二)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规划修缮田间道路共60条,总长度56.565km。其中:修缮机耕路(3.5m宽水泥路)6条,总长度6.12km;修缮机耕路(4.0m宽水泥路)13条,总长度12km;修缮生产路(3.0m宽水泥路)12条,总长度12.59km;修缮生产路(3.0m宽砂石路)29条,总长度25.855km。(三)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区内共建设高压线路21.025km,低压地埋电缆线路6.562km。配套变压器75台套,T接点52个。(四)其他工程:1.田间监测工程1处:本次规划在示范区林源镇长林村修建田间气象环境自动监测站2套、耕地质量监测站18套、风吸式杀虫机22套、物联网虫情预警监测站1台、智能孢子捕捉系统1套、植物病害快速诊断仪1台、土壤养分速测仪1台、茎秆强度测定仪1台、触控屏2套、工控机2台等。2.项目公示牌3处,高标准农田项目标识73处。(五)地力提升工程:本项目计划对林源镇长林村内0.25万亩示范区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共施用土壤改良剂750吨。(本标段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清单图纸文件)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19日历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附条文说明)》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林源镇长林村;第二标段:双榆树乡向阳村、双榆树村。
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任意标段的投标,不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多个标段中都得分最高,则需在投标文件中自行选定中标优先顺序,其他标段按照得分情况顺延推荐,以此类推。如投标人在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中所选择的中标标段顺序不一致,则其“标段选择”无效,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标段顺序选择。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27868121.63元;第二标段:52413651.8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社保记录(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10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
3.11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上传至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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