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西固区林业和草原局
2、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北部的河口镇大滩村境内
4、资金来源:省级统筹资金
5、工程概况:项目实施人工草地建植3000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撒播灌草种子、围栏封育、工程告示牌建设以及管护、草原监测等。其中:撒播灌草种子面积3000亩;安装封育围栏9886米;安装工程告示牌3块;布设草原监测样地3处,其中在项目区内布设监测样地2处,项目区外布设对照样地1处。
6、项目估算总投资:120万元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方案范围以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9、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13个月,项目管护期为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2月至今)具有同类草原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近三个月(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省外建筑企业进甘承揽业务需按照建设行业监管相关要求向建设主管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日(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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