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天台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安天台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HAJ2024023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6.52%自筹资金:13.48%招标人为红安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红安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92.27公顷,其中新增用地面积12.273公顷;主要包括天台山景区的道路及停车场充电桩、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等;新建3座生态停车场,设置停车位1869个,充电桩560个;改建景区内45.75公里慢行游路系统;配套建设4座水厂和3座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等。
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完成红安天台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含图审费及其他专项审查费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1
合同估算价:46232.25万元2.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EPC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注: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兼任);②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非施工单位);④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财务不得亏损。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需要提供附注);(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4日至2024年02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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