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装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卷烟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装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瑞兴花园小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涪陵卷烟厂交流干部周转住房装修,共两个户型,6套用房,1号户型共5套、2号户型共1套,每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0㎡。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如有)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立项金额:83.6万元。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缺陷责任期要求:竣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符合下列其中之一:
3.1.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递交投标文件时仍在禁入截止时间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投标人须知1.4.3条款内情况。
3.2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和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具有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0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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