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黑林草局函(2023)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公司丰岭林场分公司、丰林林场分公司和大昆仑林场分公司。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建设污水排水管道5820米、配套建设污水储池1座、配置1辆10吨吸污车;建设道路19千米、生态边沟3600米、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新建健身广场500平方米、路灯379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2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2158777.38元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记录(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并提供证明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有拖欠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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