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4-2025年城域网CISCO设备维保服务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4-2025年城域网CISCO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154.50万元(不含税),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确保云南电信IP网上的CISCO设备稳定可靠运行,购买2024-2025年2年的维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咨询及电话支持服务;2、远程技术支持服务;3、现场技术支持服务;4、紧急故障排除服务;5、版本管理和软件补丁服务;6、网络设备巡检服务;7、现场培训服务;8、节假日及重大通信保障服务;9、本地现场维护专员服务;10、硬件维修服务;11、紧急备件更换服务。
(2)比选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选取1家中选单位,中选份额为100%。
(3)质量要求: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54.50万元(不含税总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参选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参选人应提供至少一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是指设备维保类),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3参选人拟派往现场服务人员至少2名,拟派往现场服务人员须具有CCNP或HCIP或CCIE或HCIE或H3CIE资质。(须提供相应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23年1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参选单位,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未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相应人员不予认可)。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08时30分-2024年3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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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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