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原液扩建项目工程勘察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原液扩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扩建原液车间,新建循环水站、除盐水站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吨人造丝原液的生产规模。
2.2招标范围: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原液扩建项目的所有相关勘察工作。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地点: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5勘察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岩土工程勘察类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勘察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2023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至少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 本项目涉及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承担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并购买找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获取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一项类似勘察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5)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外省企业需提供入吉备案截图。
4.2 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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