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审【2023】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2.1.2.地点:民族北路以东、圆明湖大街以南、支十九路以西区域,北港镇小河村、小旺庄村范围内。2.1.3.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共分为A一F六段工程,新建DN200-DN500给水管道长5427.29米;新建d400-d500污水管道长5299米;新建d600-d1200雨水管道长9640米;新建电力管沟长4124.4米;新建DN200mpp电力套管长16200米;新建d600过路预埋管长2364米。配套附属道路修复面积约97832平方米,道路为城市次干路、支路。边坡高度<15米的岩质边坡工程和高度<10米的土质边坡工程。2.1.4.勘察费用:63.26万元。2.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2.1.6.勘察服务期限:20天(日历日)。
2.2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主);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公司人员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公司人员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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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109:00至2024-03-05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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