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2024年度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四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水务局《鹤岗市兴安区2024年侵蚀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鹤水发〔2023〕13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安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安区2024年度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2.2计划工期:2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安区;
2.4总建设规模:综合治理侵蚀沟34条,总长9996m。修建石笼沟头防护27座、石笼谷坊50座,柳谷坊112座,削坡共6752m³,石笼护坡1874m,秸秆半填覆绿486m,围栏1420m,营造侵蚀沟防护林7.3hm²。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
第4标段:招标控制价:3,683,923.68元;建设内容:综合治理侵蚀沟5条,总长1.537km。具体治理措施包括:营造侵蚀沟防护林0.8661hm²,修建石笼沟头防护4座,石笼谷坊17座,柳编谷坊5座,沟道护坡482m,沟道削坡731m,秸秆复绿311m,围栏530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连续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5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名(工长),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10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6.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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