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嘉盛置业有限公司南京路(连霍高速-运河大道)环境整治绿化提升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公(2024)JSYH01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路(连霍高速-运河大道)环境整治绿化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9.379762万元,招标人为徐州嘉盛置业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路(连霍高速-运河大道)环境整治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包含栽植乔木、栽 植灌木、栽植绿篱等,养护期2年,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l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路(连霍高速-运河大道)环境整治绿化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京路(连霍高速-运河大道)环境整治绿化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 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 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贵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贵人、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 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06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予办理:(l).企 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 件;(3)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 上资料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徐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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