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蒸发器化学清洗系统施工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蒸发器化学清洗系统施工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蒸发器清洗系统临时设备安装及拆除,临时清洗管道安装及拆除,相关电气热控设备及电缆安装(铺设)及拆除,现场组合作业平台、标准化围栏、过道、脚手架等搭建及拆除,清洗系统运行、维护、垃圾清运等,以及清洗设备及材料装卸车、现场保管、现场转运、废液处理人工配合、2个600m3临时废液罐安装与拆除等;并提供整套化学清洗平台(包括不限于清洗平台单泵1000t/h以上、表面式加热器、临时阀门、临时管道、废水罐、电缆等设备及材料)供招标人清洗蒸发器使用,清洗完成后投标人收回。
2.2标的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蒸发器化学清洗系统施工招标【重新招标】。
2.3项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并提供证明文件;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附证书影印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台发电机组锅炉化学清洗系统安装或发电机组锅炉相关设备安装(或清洗)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能反映施工或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25日09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09时01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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