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招标
一、采 购 人:禹城市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禹城市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YGS-QH-20240228
项目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控制价
1 禹城市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液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GMP 证书》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70元/吨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4年03月04日至 2024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报名之前请与代理公司联系)或将报名资料发至公司邮箱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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