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检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3-05

尚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检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省级配套及县级自筹。招标人为尚志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万亩(其中:水田0.85万亩,旱田4.15万亩)。
2.2建设地点:尚志市元宝镇。
2.3服务期限:2024年4月5日-2024年12月31日,共计2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本次(新建)检测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3.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5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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