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发电机组柴机油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发电机组柴机油招标人为物资采供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所属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名称:瓦斯发电机组柴机油
2.3采购数量/估算金额:200万元(估算金额,仅作为报价参考)
2.4签订框架协议:是
2.5定商、定价:是
2.6主要技术要求:
2.6.1执行标准:执行GB11122-2006标准,满足使用单位出具的技术参数要求。
2.6.2资证要求:/
2.6.3主要技术参数:按GB11122-2006标准及使用单位出具的技术参数执行。
2.7交货地点:供方按照需方要求将货物运抵需方指定交货地点。
2.8交货期:按需方送货通知单中确定的期限交货。
2.9交货方式:协议期限内,需方通过送货通知单确定其所需的物资,供方依据需方发出的送货通知单,向需方交付物资,交付之前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2.10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进帐后第3个月支付50%货款,第11个月支付40%货款,余款10%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款。
2.11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的区域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区域授权经销商还须提供有效的生产制造商授权经销书原件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瓦斯发电机组柴机油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销售业绩。所提供的销售业绩应包含合同(或框架协议)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1.提供的合同(或框架协议)证明文件应包含: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2.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已执行情况的材料。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物资将列入网上商城自营专区供业主单位下单,成交供应商(中标人)须配合完成网上商城自营专区商品上架等相关工作。成交供应商(中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的,须负责组织成交(中标)物资的生产制造商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协议,如框架协议采用线上电子印章签订的,签订协议的三方也应使用电子印章签订(需办理数字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05日10时49分00秒至2024年3月15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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