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独流江整流域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服务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西贵港市港北区独流江整流域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服务已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以〔港北水请[202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贵港市港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贵港市港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独流江河段。
工程规模:河道整治总长16.650km,建设护岸总长为24.438km,河道清淤6.600km,新建下河码头84座。其中左岸新建护岸长度为14.219km,右岸新建护岸长度为10.219km,本工程的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完成后20天(日历天)内修改完善报批;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起15天(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交招标设计文本和施工图设计文本。
招标范围:包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测量等勘察文件及设计报告、图纸及概(预)算编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的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现场勘察、测量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成果要与实际相符,满足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7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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