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化恶意代码防护系统产品采购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招标批准,招标方式为招标,招标人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化恶意代码防护系统产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诚邀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化恶意代码防护系统产品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招标范围:国产化恶意代码防护系统产品(服务端(控制中心)+ 客户端1000点)。
4.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或经营该设备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纪组织,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的所有设备、软件等项目均按招标文件《采购货物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原厂质保服务,投标人如若中标,应出具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查询截图)。
5.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以招标发布时间之后的时间为准;信用中国查询路径:①“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②“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③“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内部审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供应商管理规程》第九条“厂商递交的准入申请文件获得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以供应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尚未因获得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资格,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于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关准入材料,完成投标人的供应商准入流程。如中标人因本方原因未按时完成招标人供应商准入流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中原证券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供应商、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3)具备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4)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引发网络安全事件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明网络安全事件原因,认定网络安全事件责任;(5)具备及时、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6)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8)自愿接受中证信息业务指导并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7.供应商准入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本项目需求联系人。
禁止性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参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业务服务的任何环节或向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发布可能引发其从事证券基金业务误解的信息;
(2)截取、存储、转发和使用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相关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
(3)在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委托第三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4)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功能、操作流程、系统权限及参数配置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5)无正当理由关闭系统接口或设置技术壁垒;
(6)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安全漏洞、信息系统压力测试结果等网络安全信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09时00分——2024年3月12日17时30分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仅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带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网站网络查询截图;相关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存。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3月27日上午9时30分;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