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入围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入围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公(长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入围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CGAS-ZB-2024-006
2.3项目概况:2024年度根据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需要,拟选取劳务派遣公司1家,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用工劳务派遣服务。
2.4招标内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合作期限:服务期一年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12月3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网上报名;
4.3 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
(5)业绩证明材料。
4.4 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8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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