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新地乡小分子村2024年乡村渠道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新地乡小分子村2024年乡村渠道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经吉县发改(2023)215号文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新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建渠道5公里。
2.2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现对该工程进行招标。
2.3计划工期:2024年4月5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3.1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3.2开评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新)可查询)。
4.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疆外企业为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须反映是项目经理业绩,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新)可查询)。
4.3、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全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7日10时30分-2024年3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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