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化建市政公司-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UPVC管件、PE管采购项目公告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
十四化建市政公司-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UPVC管件、PE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四化建市政公司-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UPVC管件、PE管采购已具备询比价采购条件(采购编号:14HJ-SZGS-WHXM-SLGCG2024)。采购人为市政建筑工程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14HJ-SZGS-WHXM-SLGCG2024/01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市政公司-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UPVC管件、PE管采购
采购内容及范围:UPVC管件,PE管
2.2交货期:2024.3.30
2.3交货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各施工区域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PVC管件执行标准:GB/T5836-2018PE管执行标准:GB/T13663.2-2018
2.5其他:
暂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垫资能力;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大型PE管、UPVC管及管件生产设备及大批量生产能力,能满足现场工期需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PE管、PVC管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国企、央企及大型地方施工企业或国家重点工程及大中型工程项目供货业绩(五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采购合同;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7、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