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24号原五一技校家属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用地位于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24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内,用地面积约2505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3183平方米,地上20层,地下4层,最大建筑高度为95.20米。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45766.97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03876.5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设计部分是在工程总投资范围内进行整体设计,本次施工部分是按照施工范围规定进行实施,施工约102779.03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设计范围:
投标人须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规范、规程及医疗工艺流程等要求,根据随招标文件发出的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在初步设计基础上按国家和重庆市现行建筑标准、规范和医疗流程完成建筑、结构、消防、强电、弱电、给排水、智能化、暖通、钢结构、节能、海绵城市、机械车位等的优化设计,并完成室内装饰、室外装饰、医院标识导向、洁净手术部、医用气体、辐射防护、中心ICU、静脉用药配置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实验室、污水处理站、液氧站(不含工艺设计)、园林景观(含屋顶绿化)、室外管网、能源中心、室外道路(含周边公共交通的接驳)、厨房的施工图设计及全部专业的BIM设计,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设计三级医疗工艺流程等。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绿建与节能设计专篇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等(各个专项的施工图设计)。具体如下:
①建筑工程:基础、建筑、挡墙、主体结构、砌体及抹灰、地面找平、防水、屋面、保温、门窗、雨棚、物流、钢结构、一二期地上连廊、一二期地下室连接通道等。含一期与二期关联的土建、开洞、封堵、防水恢复、装饰、加固等改造工程。②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和室外装饰、医院标识导向。③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基坑边坡等。④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消防工程(含消防水、火灾报警、防排烟、气体灭火等)、暖通工程、纯水工程、电梯、抗震支架、机械停车、充电桩、双电源系统、弱电(安全防范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一卡通、门禁系统、电子巡查系统、智能停车系统等;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内外网及无线覆盖;智能化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公共及紧急广播系统;机房工程(包括医院信息中心主机房、后勤智能化管理中心机房);智能化集成;建设设备管理系统:包括楼宇控制系统(BAS系统)、能源计量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病房探视系统、手术室示教系统、护理呼叫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叫号系统)等。含一期与二期关联的安装改造、连接工程。⑤洁净手术部、静脉用药配置中心、中心ICU、智能物流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医用纯水系统、污水处理站、辐射防护工程、实验室、病理科、检验科等。⑥环境工程:市政道路开口、绿化景观、道路、亮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设计、附属构筑物、场地铺装、无障碍设计等。⑦BIM专项设计。⑧医院能源中心设计。⑨节能、绿建设计等。
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施工范围:施工估算金额102779.03万元。
包括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医院标识导向、给排水、纯水、消防、强电、弱电及智能化(预留预埋部分)、暖通、钢结构、机械车位、污水处理站、液氧站、连廊、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电梯、辐射防护、变配电(含可能由供电专业单位施工的部分工程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影响)、园林景观、室外管网、能源中心、室外道路(含周边公共交通的接驳)液氧站(不含工艺部分)、厨房、亮化工程等工程,包含一期与二期直接关联的建筑区域及机电系统的土建、封堵、装饰、开洞、防水、加固、机电改造、机电管线连通等改造工程。完成装配式建筑、绿建与节能工程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施工等(各个专项工程)。施工图阶段BIM应用。
医用气体、洁净手术部及中心ICU、智能化系统、物流系统、数字化手术室、医学实验室施工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含施工界限划分)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医疗设备、实验室家具设备、教学设备、活动家具的采购不含在本次招标中)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和安装,投标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4)EPC实施过程管理: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工程总承包各阶段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配合工作。
B.按照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智慧工地等级,取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C.专业分包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管理、配合、协调等工作。
D.由发包人平行招标的工程及设备,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承包人应给予相应配合,费用不再单独计取,相关费用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E.完成各阶段的资料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
F.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工期要求:总工期7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平基土石方施工图并经图审单位审查合格;
2.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供基础及主体工程施工图并经图审单位审查合格;
3.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提供除室内精装修工程外的其他全部施工图及BIM模型并经图审单位审查合格;
4.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提供室内精装修施工图并经图审单位审查合格(含BIM模型);
施工工期:765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10日历天完成土石方工程;合同签订后485日历天完成主体工程;合同签订后730日历天完成室外精装修工程;合同签订后78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竣工验收。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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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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