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4年井筒冷冻暂堵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4年井筒冷冻暂堵技术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十二采油厂2024年井筒冷冻暂堵技术服务项目,主要是对第十二采油厂辖区的注水井井筒采取冷冻暂堵措施,对井口套管进行冷冻,更换损坏的井口阀门。项目计划投资96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入围2家技术服务单位,工作量平均分配,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所辖区域。
2.5最高限价:1.5094万元/井次(不含税,含HSE费、人工费、车辆费、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及其他直接费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2名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井筒冷冻暂堵技术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人员要求:本项目须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司机1名(操作人员可兼职,提供B2驾驶证),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投入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全员持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及井控证,评审环节对全员HSE证及井控证不作要求,有证人员附相关证书,无证人员须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6设备要求:配备冷冻暂堵工程车一部,车辆行使证在有效期范围内(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租赁合同或购置发票),配套液氮储罐(储罐容积之和不小于450L,提供设备铭牌),冷冻暂堵承压≥35MPa(提供设备铭牌)。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2日内完成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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