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岭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贵港市港南区岭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贵港市港南区岭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南区岭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23〕95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贵港市财政局以〔贵财预〔2023〕412〕号文下达了贵港市港南区岭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投资计划1,891.3800万元,项目法人为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建设规模:岭蒙水库总库容为2460万m³,是一座引蓄结合、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岭蒙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3级。本次加固设计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正常蓄水位54.62m,设计洪水位54.48m,校核洪水位54.62m,总库容2460万m³,兴利库容1240万m³,死库容1220万m³。招标范围:贵港市港南区岭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6个月,约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招标内容:贵港市港南区岭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主坝加固工程、南兴副坝加固工程、古伦副坝加固工程、羊木冲副坝加固工程、二肚副坝加固工程、九州副坝加固工程、凌口副坝加固工程、红茹副坝加固工程、云岭副坝加固工程、浪塘二副坝加固工程、浪塘一副坝加固工程、小填方副坝加固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道路、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合同估算价约1891.37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2年)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的中型或中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
注: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2)招标人约定:
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以水利部水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记录为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使用未经检疫或疫区来源的松木及松木制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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