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蒋辛屯镇管网体系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蒋辛屯镇管网体系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投项(可研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工程为香河县蒋辛屯镇管网体系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镇域管网提升:完善领子村、李庄村、三百户村、梁务村、头百户村、大窑上村及五百户村等七个村的给排水主支管道及水泵、调压箱等设备进行更换升级。②水源灌溉系统:对干渠以下支渠清淤疏浚,打造水系连通体系,改善村庄周边环境,提高地表水灌溉覆盖率。③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头百户村、大窑上村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8套,共惠及群众820余户。2.1.2资金已落实;2.1.3建设地点为:位于香河县蒋辛屯镇,主要涉及领子村、李庄村、三百户村、梁务村、头百户村、大窑上村及五百户村等村街;2.1.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内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交整体初步设计和概算成果文件;2.1.5合同估算价:93.924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数据采集、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上截图,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3.1.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109:30至2024-03-15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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