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CQBZ-2024-J0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精河县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
精河县托里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供水管网1.1千米,新建排水管网1.1千米,新建道路3.3千米及
其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精河县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精河县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
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2日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31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16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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