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抱龙镇雷家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抱龙镇雷家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振兴[2023]13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巫山县抱龙镇抱龙村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雷家沟防治工程等级二级,雷家沟支沟防治等级三级。采用护坡+桩板墙+护脚挡土墙+格构锚杆护坡+防冲刷肋板+格栅坝+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内容包括:护坡136m、护脚挡墙467m、桩板墙抗滑村15根、格构锚杆护坡65m、格栅坝4道44.8m、防冲刷肋板5m1m1.5m肋板间距10m,宽度3-6m、沟槽清理3.5-4m,堆积物1200m3、生态环境修复采用植树160株兼抛撒草籽,面积4200m2。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8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84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图纸说明、安全生产视频监控、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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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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