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路(马鞍山路-元丰路)改造工程(一期)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项目XCL-ZXSJ标段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城路(马鞍山路-元丰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位于高新区,北起312国道,南至元丰路,全长约1.7公里,按城市主干路兼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内容主要为交叉口渠化段,同步完善雨污水、照明、交安、监控、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CL-ZXSJ标段,招标内容为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包括海绵城市设计)、监控、扬尘污染防控及沿线附属设施(路灯照明、雨污水、管线综合、共杆等配套设施)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如需))、并须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文件和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相关工作。
其中:
勘察(测)是指为满足工程前期咨询、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其他服务包括为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需要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勘探、专题分析研究(专题分析研究指为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编制和报批需要进行的专题研究工作),老路老桥检测(如需)、地下管线物探(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备案)、明确提供各类拆迁量(包含房屋、管线、绿化等)、期间造价控制等相关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即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配合招标、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扬尘污染防控设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项目完工后地下物探(含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勘察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3)服务周期:
①项目建议书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直至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
②可行性研究周期:自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之日起2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含图表),直至取得工可批复;
③初步设计周期:自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之日起45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④施工图设计周期:自通过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⑤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成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起提交;
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⑦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人数不少于1人),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查会务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
⑧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勘察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④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其他能证明业绩时间的材料为准)承接过1项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工程的设计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③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其他能证明业绩时间的材料为准)担任过1项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工程的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11月-2024年1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截止日当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未列入最新一批【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预约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13:00前(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休息)领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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