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明湖公园项目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湖公园项目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发[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湖公园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位于湖南湘江新区,长兴路以南,望雷大道以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5847.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挡土墙、边坡支护及排水工程、配套建设道路及铺装工程、绿化园建工程、管理用房等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导视系统、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附属工程。可研批复的工程费用约为6969.63万元。
2.4投资估算:18449.67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2.6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和相关评审、报批报建等相关设计配合工作服务,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55日,其中:
(1)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3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初步设计阶段的相关批复;
(3)施工图设计: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及配合完成施工图审备案;
(4)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1的)无亏损。(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4年3月12日前)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发布之日前1095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
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7日8: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4-709: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