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供货招标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DNYZC-2024-03-01-382
锂电池储能
系统集成供
货
棉船风电项目储能系统(10MW/10MWh)EPC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内完成供货。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质条件
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供货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成套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电池或PCS或BMS或EMS的生产制造厂家。即: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BMS、PCS、E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
(2)业绩要求:近5年,需具有采用≥280Ah电芯的10MW/10MWh及以上的1C充电/放电倍率的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绩至少2个。储能系统集成业绩必须同时包含储能电池、储能变流器PCS和能量管理系统EMS。投标方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字页等),以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视其业绩无效。
(3)投标产品(包括电芯、PCS、BMS、EMS)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报告;
(4)储能系统集成商所提供的PCS需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国网电科院或其它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和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投标产品需提供满足GB/T34120-2017标准的第三方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投标产品需提供满足GB/T36547-2018标准的第三方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储能系统集成商所提供的EMS需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10:00。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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