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海片区、石桥河片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招标
1. 竞标条件
本项目清水海片区、石桥河片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已由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清水海片区、石桥河片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的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寻甸县寻甸县项目所在地;
2.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水海片区、石桥河片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维护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服务期限:一年。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需求。
3. 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4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附相关承诺)。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0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运维的相关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的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业财务证明材料即可;
3.7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购买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请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每份比选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5.2比选时间:2024年03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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