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氛围宣传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4-03-02
项目名称:临沧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氛围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6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供应商应按相关规范及采购人需求完成主题公园氛围宣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周边氛围宣传、团结路双拥氛围宣传、双拥街氛围宣传、火车站、出租车氛围宣传及双拥桥氛围宣传,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交货安装方式: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踏勘,根据踏勘情况及采购人需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材料、规格、制作工艺等向采购人提交完整、详细的方案,并按经采购人批准的方案完成本项目的制作和安装工作。
(四)质量要求:本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及规范,并严格按照经采购人批准的方案进行制作和安装。供应商制作安装的所有宣传牌及宣传材料应牢固、结实、稳固不摇晃;所有连接点无烧焦、无虚焊、无击穿、无变形,确保所以宣传牌牌及宣传材料表面平整光滑;并确保字迹鲜明、清晰。若供应商所供材料和制作安装的产品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或者有证据证明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予以更换。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灯箱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内由供应商无偿更换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因素等)。
(2)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现场服务需求后,须于10分钟内响应,并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六)项目验收
按经采购人批准的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制作、安装完成后,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共同对宣传牌和宣传材料的数量、质量、安装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要求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通知书。
(七)因部分采购内容涉及的广告经营权具有唯一性或其他原因,在采购人同意前提下,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分包,供应商可与相关经营者合作完成本项目,但供应商须承担主要合同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须于2024年4月30前完成所采购内容的制作、安装工作,中间隔离带宣传、路牌宣传、公交站牌租用宣传、480辆出租车LED宣传、6根立柱及两边墙柱标语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进行安装及维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前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四)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指定地点。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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