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及大湾区科技交流合作支撑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024F0305
项目名称:2024年国际及大湾区科技交流合作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4年国际及大湾区科技交流合作支撑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交付或实施的时间
2024年国际及大湾区科技交流合作支撑服务项目
人民币60万元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委托项目
4、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3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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