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项目管理招标

发布时间:2024-03-14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项目管理招标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项目管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项目管理(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发改农经【2023】13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水利局引调水工程运行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水利局引调水工程运行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址:衡水市区域内。2.1.2工程建设内容:堤防整治19.92km、险工拆除重建及维修加固4处、河道清理10.24km、堤顶硬化19.92km、引水闸1座和漫水桥2座。2.1.3招标方式:招标2.1.4项目管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1.5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完成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水利行业设计、水利监理其中一项或多项甲级资质;或者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附相关证明材料)。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4.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其他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人。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409:00至2024-03-19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0809: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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