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绿化维护、养护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高新区绿化维护、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绿化维护、养护工程
2.2招标范围:完成区内街路、苗圃、公园绿化维护及部分公共绿地乔木、灌木、绿篱、地被、时令花卉、补植、提升、零星工程等园林绿化维护养护,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本项目需求,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2023年4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项目经理职称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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